王小姐18038010225
USB电子点烟器(SZ-L-1)
特点:1、不充油不充气,直接在电脑、手机、车内充电使用的新型节能环保打火机;
2、钨丝发热,防风防火,无安全隐患;
3、前置照明灯和验钞灯,出门在外安全放心;
4、外观小巧精美,酷似MP3造型,潮劲十足!
5、充一次电约两个小时左右,充一次电可供20包烟,节能环保;
6、3.7V锂电池,300MA
序号
规格
尺寸(mm)
备注
1
长度
70.00±1.00
2
宽度
36.00±1.00
3
厚度
16.00±1.00
安全警示与注意事项
危 险
1. 为了防止产品发热丝过热、烫伤、引燃,请遵守以下防范事项:
不要用手或其它物品触碰发热丝,防止烫伤或损坏电炉丝。
不要将产品长时间加热使用。
不要将刚启用过的发热丝对人或物。
不要将刚启用过的发热丝立即放入口袋或包内。
不要将刚启用过的发热丝靠近易燃物。
2. 为了防止产品电池泄漏、发热、爆炸、请遵守以下防范事项:
不要将产品电池浸入水或海水中,注意防潮。
不要将产品电池接近热源,如火或发热器。
在充电时,请用特定的充电器。
不要颠倒产品电池的+-极。
不要将产品电池连接在电源的出口,车辆自动点灯处。
不要将产品电池的+-极用导体短路、不要把电池和金属导体,如项链、发夹等到一起运输或存储。
不要敲打或丢抛产品电池。
不要用针或其它锋利物刺穿产品电池,不要用锤击打或者踩在上面。
不要将产品电池直接焊接电源。
产品电池内有安全装置,为了保证其固有的安全功能,请不要将电池分解开或改变任何的部份。
不要在接近火源或在酷热的环境中充电。
警 告
严禁将启用的该产品用于烫人、纵火等。
严禁长时间使用产品加热。
严禁将刚启用过的产品靠近易燃物。
严禁将产品浸入海水或水中,保存不用时,应放置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。
禁止将产品在热高温源旁,如火、加热器等使用和留置。
充电时请选用锂离子电池专用充电器。
严禁将产品直接接入电源插座。
禁止将产品丢于火或加热器中。
禁止用金属直接连接产品电池正负极短路。
禁止将产品与金属,如发夹、项链等一起运输或贮存。
禁止敲击或抛掷、踩踏产品等。
禁止直接焊接电池和用钉子或其它利器刺穿电池。
禁止在高温下(炙热的阳光下或很热的汽车中)使用或放置电池,可能会引起产品电池过热、起火或功能失效、寿命减短。
禁止在强静电和强磁场的地方使用,否则易破坏产品电池安全保护装置,带来不安全的隐患。
如产品电池泄露,电解液进入眼睛,请不要揉擦,用清水冲洗眼晴,立即送医治疗,否则会伤害眼睛。
如果产品电池发出异味、发热、变色、变形或使用、贮存、充电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,产即将电池从装置或废弃之电池应用绝缘纸包住电极,以防起火、爆炸。